长沙白癜风医院 http://pf.39.net/bdfyy/zjdy/171025/5789675.html 5月10日,“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明显 一、坚持加强领导、高位统筹 省委、省政府加强对专项斗争的全面领导,先后召开20余次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将专项斗争列入年度监督计划,扎实开展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1次领导小组会议、23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和多次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深挖根治大会战、“决战80天、打赢收官战”等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主动担当作为,紧密协作配合,打好专项斗争“组合拳”。各地党委、政府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整合调动各方力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向专项斗争聚力、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共识共为。 二、坚持高压严打、重拳出击 攻克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骨头案”、“钉子案”。比如,被称为“扫黑除恶标志性案件”的昆明孙小果案,按照中央和省委“无论涉及到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要求,深挖彻查、严查严办,逍遥法外20多年的孙小果终于伏法,20名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实施跨境绑架拘禁我国公民0余人并造成12人死亡的德宏“8·29”系列案,一举摧毁了陈伟等17个跨境黑恶犯罪团伙,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分子名,其中,判处死刑7人、死缓12人、无期15人,有力维护了边境安宁、边疆稳固。 三年来,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个,涉恶犯罪集团个、团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人,缉拿目标逃犯人,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起,带动破获多年想破而未能侦破的积案余起。 三、坚持依法严惩、不枉不纵 出台系列指导意见,举办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提升一线办案干警依法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审核把关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件人,全省法院一审判决件人,名黑恶犯罪分子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一大批黑恶犯罪分子当庭认罪认罚。 四、坚持“打伞破网”、惩腐“拍蝇” 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一案三查”(查办黑恶势力;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省纪委常委领办督办制度,强化提级办理、直查直办,打掉的涉黑组织98.19%同步挖出“保护伞”。 三年来,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人,清除了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一批害群之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五、坚持固本强基、铲除土壤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个。建立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清理并补齐配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村组干部名。 三年来,全省共打掉农村地区黑恶团伙个,查办涉黑涉恶涉霸村干部人,欺行霸市的“地头蛇”、横行乡里的“村霸”、侵占集体资产的“硕鼠”纷纷落网,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赢得了党心民心。 六、坚持综合施策、清除顽疾 部署开展社会治安、金融放贷、自然环保等11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力遏制了涉赌、涉毒、涉恐、走私、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境违法犯罪多发势头。落实“一案一整改”要求,共向重点行业领域发出监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件,85%已完成整改,推动各行各业从源头上堵漏洞、补短板、强监管,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营商环境持续向好,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专项斗争带来的民生“红利”。 七、坚持严督实导、狠抓落实 圆满完成中央督导及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移交线索和问题清单,打掉黑恶团伙58个,追责问责43个单位人,整改成效得到中央督导组充分肯定。省“两办”出台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先后组织4轮综合督导、2轮特派督导,推动整改问题余个。建立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通报、考评、问责等机制,省州县三级领导包案起,省扫黑办挂牌督办48起,推动各地揭开“盖子”、深挖“根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八、坚持深入发动、营造声势 策划推出“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善美云南”主题宣传,召开“1+16+N”系列新闻发布会场,挖掘报道《跨境走私涉黑组织覆灭记》等典型案例9个,中央主要媒体推出云南相关报道0余条次、省级及以下媒体14万条次,营造强大斗争声势和舆论氛围,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实现扫黑除恶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专项斗争期间共接受举报线索7.6万余条,核实涉黑涉恶线索余条。 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全省专项斗争工作成效进入了全国第一方阵,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群众的真心拥护。年全省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年下降25.86%,命案下降44.42%;全省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达95.57%,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满意度达98.05%,为历年最高。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一等奖,8个先进集体和16名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13名厅级领导干部受到嘉奖,受表彰和嘉奖数量居全国前列。 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件人 结案率98.4% 一、高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专项斗争责任 全省三级法院成立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制定了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指导意见、考核办法、线索移送办法等多项机制,有序、规范开展专项斗争。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多次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片区调研,实现对全省17个中级人民法院全覆盖严督实导、一体化推进,狠抓工作落实,层层压实责任。 二、高质量突出执法办案主责,提升专项斗争质效 各级法院强化院领导包案机制,“一把手”靠前指挥,亲自督抓重点案件审执工作,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孙小果案、德宏“8·29”系列案、保山“乔氏家族”案、怒江“12·18”系列案顺利审结,孙小果、陈伟等一些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黑恶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死刑,乔永仁、臧鹏鹏、杨来周等一批长期横行作恶、称霸一方的犯罪分子被依法从重判处。 三年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件人,结案率98.4%;二审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件人,审结率98.81%,审结涉“保护伞”案件件,判处名被告人刑罚。 三、高标准攻坚大要案,贡献“云南经验” 以审理“3·31”孙小果案为突破口,为全国法院审理疑难复杂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供了云南方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直面原审存在的错误及原办案过程中审判人员徇私枉法等问题,有效解决了无先例可循的“再审之再审”、“新、旧案如何审,如何并罚”等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探索形成了“分案审理、分别判决再并罚”的审理模式,创新形成了视频连线证人异地出庭作证、亲属异地会见的办案机制,依法稳妥审结孙小果案。 以审理“8·29”跨国涉黑案为有力抓手,形成边疆地区依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探索出针对被告人人数众多、羁押分散的远程视频异地同步审理的“1+N”庭审模式,有效降低了疫情防控风险,该模式在全国得到迅速推广。 四、高效铲除黑恶土壤,大幅提升黑财执行到位率 坚决贯彻“打准打实打狠打彻底”要求,依法运用好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刑事手段,组建执行工作专班,采取主动出击调查、多向查控财产和约谈、动员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等方式确保财产刑判项落到实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刑事案件财产执行工作的十条措施》,加快涉案财产移交、评估、处置等流程。全省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上下一心、团结一致,财产刑执行到位率提升至91.2%,追缴、没收违法财产执行到位率提升至93%,涉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率和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率居全国前列。 五、高水平推进长效治理,拓展专项斗争成果 云南法院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坚持“打”、“治”、“建”同步,积极与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共排查、发现线索条,全部移送相关部门核查。发出司法建议条,按期回复率%,促进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扫黑与“打伞”共促进,及时审结一大批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犯罪案件,依法严惩长期盘踞大理娱乐场所的邓利勇涉黑组织等一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有效服务了市域治理、基层治理和“六稳”“六保”大局。 六、高要求打造专业队伍,夯实专项斗争基石 全省各级法院组建了以院庭长和刑事审判业务骨干为主体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多名法官进入全省扫黑除恶审判专家库。各级法院干警以钢铁般的意志投入斗争一线,凝心聚力、闻令而动,涌现出了一批扫黑先锋、先进典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年被全国扫黑办评选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并承办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全国性会议。 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共有11个集体和46名个人被评为省级以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年共批捕涉黑案件件人 涉恶案件件人 一、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一是大力推进办案专业化。跨区域统筹调配办案力量,组建黑恶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精锐办案力量对黑恶案件集中攻坚。 二是建立统一审核把关制度。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把关,其他涉恶案件由各州市检察院统一把关,实现上级检察院审核把关全覆盖,确保精准打击。 三是加强督办指导。上级检察院对重大复杂的黑恶案件挂牌督办,实行院领导包案办理和包片督导,推动解决办案中的难点问题。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切实加强黑恶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各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五是落实提前介入工作机制。适时对侦查取证工作提出引导意见,努力将事实证据问题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 六是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既重视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又注意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意见,监督纠正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行为。 七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特别是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黑恶犯罪中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及时惩罚犯罪、有效瓦解黑恶势力。 三年共批捕涉黑案件件人、涉恶案件件人,起诉涉黑案件件人、涉恶案件件人。依法起诉了昆明孙小果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同时,坚持不枉不纵的原则,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34件涉黑涉恶案件、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4件涉黑涉恶案件、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严审细查助力“破网打伞” 建立线索摸排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完善线索发现、移送、反馈机制,着力解决线索移交链条长、流转环节多、跟踪反馈不到位的问题,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建立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相关程序及办案机制,完善监委与检察机关衔接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办案质效。建立办案保障机制,健全办案人员、车辆、设备、经费保障的相关机制,配齐侦查人员,增强侦查力量,解决人员严重不足、侦查经验不足的问题。 对近三年检察机关办结的刑事案件开展“回头看”,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三年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人,依法提起公诉人;直接受理立案侦查“保护伞”案件12件14人,支持配合相关单位查处检察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15人。 三、多措并举强化“打财断血” 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提前介入、补充侦查环节引导公安机关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调查取证力度,及时查明并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涉案财产。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的审查力度,在提起公诉及出庭阶段,依法提出适用财产刑的量刑建议。加大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力度,进一步细化涉黑涉恶财产的认定、查处和证据要求,统一认定标准,精准高效查清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加强与法院的诉判对接,规范涉黑涉恶财产随案移交工作,加大对黑恶案件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打财断血”准确有力。 三年共随案移送并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案财产金额.32万元,恶势力集团涉案财产金额.23万元,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件。 四、精准检察建议促进源头综合治理 一是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围绕我省确定的社会治安、边境治理等11个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紧盯案件背后的行业乱象、监管漏洞,共向党委政府专题汇报次,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份。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调研形成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出检察建议涉各行业领域分析报告》,由省扫黑办转发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推动健全完善源头防范长效机制。 二是积极配合做好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及辍学青少年等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和服务管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管理、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困难帮扶等政策措施,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利用。 三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注重树立扫黑除恶“靶向”意识,重点打击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犯罪,“裸贷”、“校园贷”、“套路贷”等新型犯罪、发生在校园内外黑恶势力犯罪等三类犯罪,积极参与校园整治,持续加强检校共建,建立早期预警机制,对轻微欺凌事件及早进行干预,有效净化校园内外及周边环境。 破获各类刑事案件起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04亿余元 ●扫黑除恶战果丰硕。专项斗争中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黑恶案件起,刑事拘留嫌疑人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起,缴获枪支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04亿余元。 ●社会治安得到有效改善。通过三年打击整治,相较年,全省年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6%,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5.86%,传统“盗抢骗”案件下降41.89%,八类命案下降44.42%。 ●农村黑恶基本肃清。共打掉农村黑恶势力团伙个,农村政治生态逐步改善、基层政权更加巩固。 ●行业整治不断深入。共发出公安提示函2份,已完成整改份,整改率为98.58%,有力推动刑事司法、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确保行业整治深入开展。 ●边境屏障夯实筑牢。积极开展边境地区综合整治,打掉以德宏“8.29”陈伟案为代表的46个跨境黑恶团伙,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从严管党治警迈上新台阶。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共查处违法违纪公安民警人,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主要做法 一、突出“三个坚持”,纵深推进专项斗争 一是坚持立足全局、科学谋划。省公安厅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厅党委建立每月研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先后召开32次党委会、20次推进会和多次专题会议,相继部署“百日攻坚大会战”、“黑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奋战80天攻坚大要案”等系列专项行动,分阶段、分领域掀起对黑恶犯罪的强大攻势。 二是坚持强化督导、压实责任。把督导检查和问题整改作为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省公安厅建立了16个厅直单位“挂钩包干”督导机制,实行工作责任捆绑,先后开展了14次“百人大督查”和专项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工作责任一贯到底。 三是坚持发动群众、广泛宣传。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了全省个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78场次,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7万余篇(条)、报道典型案例起。 二、聚焦“四场战役”,依法严惩黑恶势力 一是聚焦线索清仓战。全省公安机关始终紧盯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和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共接收、摸排、核查并办结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3.9万余条。 二是聚焦案件清结战。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和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担任专案组长制度,综合运用提级办理、异地用警等措施,成功侦破以孙小果涉黑案为代表的44起全国扫黑办、中央督导组、省扫黑办和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打掉了一批欺压百姓、横行乡里、侵蚀基层政权、非法暴力讨债、跨境绑架拘禁和“黄赌毒”、“套路贷”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黑恶团伙。 三是聚焦逃犯清零战。共抓获我省黑恶目标逃犯名(包括91名境外逃犯),并协助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公安机关抓获黑恶逃犯名。 四是聚焦黑财清底战。实行涉案房产、车辆、资金、贵重财物、公司股权、有价证券“六必查”,共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资产.04亿元,确保涉案资产缴准铲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决防止其死灰复燃。 三、深化“三项治理”,全力铲除滋生土壤 一是深入开展边境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先后组织开展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净边”等系列专项行动,严打“枪恐毒赌、诈绑逃私”等涉边跨境违法犯罪,维护边疆地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 二是深化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先后组织开展扫黄禁赌、“昆仑行动”、城乡接合部治乱等9个专项行动,排查清理了一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了一批突出社会治安问题,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是深化涉信息网络突出问题整治。实行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模式,严打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赌博、卖淫、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共打掉涉信息网络黑恶犯罪团伙个,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 累计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教育5万余场次 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余万份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云南省司法厅先后召开70余次专题会、推进会,及时部署研判,制定配套措施,开展4轮“全覆盖式”专项督察督导。云南省司法厅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称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后有6个集体、9名个人荣获全国、全省专项斗争表彰。 一、聚焦“第二战场”,强化宣传发动 强化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举报人保护和奖励等配套措施,持续加强对在押、在戒、在矫等重点人员的线索摸排,探索形成了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循线深挖等线索管理规范化流程,协助办案机关破获了一批危害一方、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案件。 三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累计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教育5万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余万份,摄制视频宣传片及公益广告余部,利用各级媒体平台播出专项斗争“以案释法”节目余期。云南省司法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全省监所单位累计摸排、获取线索条,向各级扫黑办、公安机关移送线索0条,自查线索条。累计兑现行政奖励74人次、经济奖励98人次。 二、聚焦重点人员,强化依法严管 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罪犯及戒毒人员重点执法环节专项大排查。大力推进监狱“刑罚执行办案中心”标准化建设应用,强化案件承办人、提级审核等制度执行,确保做到从严把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变更戒毒措施、所外就医等执法环节的实体条件,从严落实分散收押、分开关押、分析研判、分级处置等日常管控措施,坚决杜绝出现执法管理“宽松软”现象。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监狱累计收押涉黑涉恶罪犯人。全省社区矫正机构累计开展9轮“拉网式”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清理排查,摸排10万余人次,给予警告人次,收监执行人。同时,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心理矫治、社会帮扶等措施,创新应用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手段,切实强化攻心治本,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场所安全稳定基础得到有效夯实。 三、聚焦基层治理,强化综合整治 一方面,认真履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行业管理主体责任。以修订完善行业规范、排查整治行业乱象、规范行业投诉处理为抓手,扎实开展律师行业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司法鉴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全省司法鉴定、公证、律师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另一方面,认真履行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教育、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等职能职责,积极推进落实“枫桥经验”,同步启动开展为期三年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助推社会治安、乡村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合力提高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水平。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万余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7%以上。 四、聚焦队伍建设,强化正风肃纪 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支持配合有关单位,依法从严查处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等涉案人员,累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或有关问题的党员、干部73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2人,给予党纪处分42人、政务处分32人(含双重处分24人),对23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谈话提醒等处理。 通过抓紧抓实深化监所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等专项活动,全面排查整顿执法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细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警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重点执法环节监督管理机制日益健全。 五、聚焦长效常治,强化建章立制 研究建立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类罪犯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意见》等40余项长效性制度,并汇编《云南省司法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制度选编》等工作手册10册余万字。同时,积极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单位沟通联系,在重点人群管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方面,建立了联席会议、快速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 1 精彩问答 记者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后,党中央作出了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请问下一步云南将如何具体抓好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若昆: 一是成立常设机构。参照原有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和分工,成立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运行。 二是构筑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责倒查机制,强化督导、考评结果运用,推动形成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着力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政法机关、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防范整治、举报奖励、依法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六大机制”的要求,结合云南实际,总结固化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探索突破扫黑除恶的制约瓶颈,建立健全我省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是组建专业队伍。保留各级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归口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案件。强化工作经费、办案资源等基础保障,推动办案力量向基层倾斜,确保州县两级具备数量充足、配备精良、业务过硬的专业队伍。 转载于: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记得点击“分享”“赞”和“在看”哦!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aowuzx.com/swmt/1339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