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维克,男,汉族,福建建瓯人,年4月出生,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并选调至建瓯市人民法院,先后在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工作,现任东游人民法庭负责人、一级法官。参加工作十二年来,他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曾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百优最美家庭”、“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年5月被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年6月被中共建瓯市委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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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畏艰辛,坚守职责

年6月,叶维克突然被诊断出患有恶性淋巴瘤,但突如其来的意外并没有将这位年轻的法官击倒,长达半年的放化疗治疗反而磨炼了他的意志,升华了他的思想。愈后出院不久,怀揣着对法院工作的深深热爱、肩负着人民法官的职责使命,他没有选择按照疾病证明书的建议在家静养,毅然重返工作岗位,重新披上法袍、拾起法槌,以满腔的热忱坚守在审判台上,认真负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默默无闻地完成好每一项工作,从不叫苦言累,未曾推诿塞责,多年来年均结案数均位居庭室前列。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期间,他力求明察秋毫、量刑精准,共审结刑事案件近件,无一违反法定程序、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矛盾激化。

2

扫黑除恶,勇挑重担

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声势浩大的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叶维克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政治站位,全力投身其中,主动承办了发生在建瓯本地的多起涉黑恶大要案。他先后主审了盘踞于建瓯高铁西站强行收取“叫客费”的郑某章等10人强迫交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以上访举报相威胁进而勒索他人钱财的孔某等人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利用汽车租赁“套路贷”实施敲诈勒索的揭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该案也是南平地区首例利用“套路贷”实施犯罪的恶势力案件),以及在建瓯市东峰镇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秩序的陈某龙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上述案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与汗水。特别是陈某龙等人涉黑一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庭审时间持续近一周,判决书更是多达百页,认真细致的审理、铿锵有力的判决,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

3

服务大局,攻坚克难

年9月,在刚刚审结完建瓯本地的陈某龙等人涉黑案后,叶维克又接到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令,要求他前往邵武市参与一起指定管辖的重大涉黑案件审理。该案涉案人员达23人之多,案件卷宗更是多达多册,审理难度可想而知;建瓯与邵武,两地相隔多公里,交通条件也不便利;特别是妻子身怀二胎即将分娩,让他最为放心不下。但从扫黑除恶的工作大局出发,他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毅然接受该项任务。历时18天的庭审,长达页的判决书,他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圆满完成了该起案件的审判工作,得到邵武当地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认肯定。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决胜之年,同年年初,叶维克调整至执行局工作。面对工作岗位的调整,他一方面积极加强执行的业务学习和知识积累,扎实开展查控、处置等各项执行工作,另一方面,发挥原有业务优势,主动对接刑事财产刑案件的执行工作,积极协调配合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的“打财断血”专项行动,参与了包括涉案房产、林权、车辆等多达数百万元的财产处置,为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积极贡献力量。

不久前,叶维克又调整岗位至乡镇派出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面对全新的工作领域和工作环境,他显得淡定而从容。“生活和工作,不乏困难和挑战,调整心态,无外乎一个‘坚’字,要坚强,更要坚持、坚守、坚定。身为法院人,只要坚守司法为民之初心,坚持公平正义之本职,坚定服务大局之信念,每一份努力和付出,拥抱的必将是累累硕果!”叶维克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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