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标题:《那个殴打公交司机的女人,后来怎么样了?——邵武市检察院从快批捕“公交车闹”嫌疑人,彰显法律正能量!》

年6月25日,邵武市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傅某,这也是该市首例“公交车闹”刑事犯罪案件。

6月17日晚19时许,犯罪嫌疑人傅某因买票的问题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吵。为泄愤,当公交车途径八一大桥时,傅某突然上前扇了驾驶员吴师傅一记耳光。

事发时,公交车车速是每小时35公里,车上还有几名乘客。被打后,吴师傅迅速采取制动措施,将车停靠在路边,并选择报警。由于应对及时,车内无人受伤。

(图上大桥为案发大桥)

犯罪嫌疑人傅某表面上看打的是司机,实际上打的却是“公共安全”,任何人都应该知道公交司机的驾驶关系一车人的性命安危,干扰司机驾驶有可能让其分心,操作失误,甚至出现车毁人亡的惨剧。

邵武市检察院获悉该案后高度重视,迅速派员提前介入,认真查阅该案相关视频和证据材料,要求公安机关全面查明公交车事发时实载的人数、行驶速度等情况,在充分掌握该案犯罪事实和证据后,在案件受理2天内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傅某的决定,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价值导向。

普法时间到:

划重点了,为什么打一巴掌犯法?

她触犯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年1月,两高一部下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指出,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如果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警示教育

2人争执,3秒失控,15条人命葬送。

重庆万州公交坠江的事故殷鉴不远,很多人却没有把它当回事。

年3月18日,上海一男子因酒后殴打公交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年4月22日,贵州一女子因车费问题殴打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年5月8日,哈尔滨一男子因殴打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

这类“公交车闹“行为人将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也再次警示所有人:文明乘车,珍爱生命,杜绝车厢暴力从你我做起!

公交是城市文明的窗口,公交司机是城市建设的贡献者,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就是维护我们自身的安全,文明乘车拒绝任性,对于蛮横施暴的乘客,轻者拘,重者囚。请珍爱生命,远离犯罪!

文案编辑:何璐、周婷

审核: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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