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近期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推进会精神,迅速掀起百日追逃行动和新一轮打击黑恶犯罪的高潮,营造浓厚的追逃打击氛围,11月14日上午,泉州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工作成效及主要做法,公开缉捕18名涉黑涉恶重点在逃人员,公布《泉州市市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规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建新出席发布会并接受记者采访,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张汉沂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市公安局新闻办主任林江涛主持新闻发布会。

泉州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成效

自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泉州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目标任务,持续发力、攻坚克难,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的攻势,取得阶段性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9个、恶势力犯罪团伙66个,破获黑恶9类典型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名,查封、冻结和扣押涉案财物价值8亿余元。年度泉州市扫黑除恶绩效考核位居全省第一,今年以来各项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的社会治安稳定,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年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数比降13.39%,今年1至10月降幅达17.97%。

高位推动,扛好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专项斗争新的政治要求和时代内涵,认真抓紧抓实抓好这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市公安局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带队到基层单位开展督导。市公安局协同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扫黑除恶“治根”“治本”专项行动,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夯实基础,摸排核查线索。落实群众举报黑恶犯罪奖励办法,开通群众举报线索邮箱和24小时举报电话,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并按照规定及时兑现举报奖励金,全市已发放举报奖励金52.02万元。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摸排收集线索条,全市公安机关对这些线索信息开展深度研判核查,市公安局率先在全省建立首个市级黑恶线索核查中心。

升级加力,提升打击质效。对每一起黑恶案件都深挖彻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努力做到“打击一个,挖出一窝,安宁一方”。在案件侦办中还加强打财断血工作,以“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为目标,最大限度收缴黑恶之财,严防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深化治理,筑牢基层防线。打好电信网络诈骗整治主动仗,今年6月底以来全市已连续4个月实现“两降两升”的工作目标(即立案数和群众损失数同比下降,破案数及刑拘数同比上升)。安溪县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开展本地窝点清剿攻坚行动,及时阻断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链条。打好行业乱象治理攻坚仗,今年6月以来全市打掉套路贷涉黑犯罪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8名,破获刑事案件69起,查扣涉案资产1.06亿元。

△陈建新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

陈建新副局长表示,当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了新阶段明确了新使命,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工作部署为新起点,按照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总要求,挂图作战,持续在线索摸排、案件侦办、追捕逃犯上加大力度,着力在“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上下功夫,力求在行业治理上有新突破,连根拔除黑恶势力的再生土壤,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此来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为实现长效长治目标打牢坚实基础。借此机会,奉劝所有在逃人员,特别是涉黑恶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踊跃举报,让在逃人员无藏匿之处。

泉州市公安局公开缉捕18名涉黑涉恶案件

重点在逃人员

为积极响应全国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泉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缉捕吴家夹、出燕强、吴振钟、林积铭、吴志超、王进强、王木林、丁萍茹、张耿辉、庄玲玲、吴文溪、徐金培、江发明、陈秋雄、曲洪岩、胡宏波、陈国文、孙炎山等18名涉黑涉恶案件重点在逃人员。

泉州市公安局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案件重点在逃人员去向的线索。如发现有关情况,请及时拨打经办民警电话、报警电话或泉州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按照确定的金额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举报人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对隐藏、包庇、容留在逃人员以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在逃人员将给予从宽处理。

18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

△犯罪嫌疑人吴家夹照片

吴家夹,男,身份证号:在逃人员编号:T105007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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