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公布了年开具的24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5月30日至6月24日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省内银行被省银监局罚款万元。

其中

民生银行5次,万元;

建设银行4次,万元;

交通银行4次,万元;

农村信用社3次,万元;

海峡银行2次,70万元;

招商银行2次,40万元;

兴业国际信托1次,50万元;

宁德农商行1次,50万元;

恒丰银行1次,40万元;

厦门银行1次,30万元。

详细处罚

被处罚单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处罚

恒丰银行福州分行

未履行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职责,连续为同一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并形成垫款

罚40万元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分类填报错误;信托项目资金来源填报错误。

罚50万元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超借款企业实际资金需求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

罚30万元

海峡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对两家企业授信后押品管理不审慎导致押品丢失,产生授信风险。

罚40万元

厦门银行福州福清支行

签订授信协议时即与借款企业约定提供存款支持,授信后未严格监控贷款资金用途和流向,放任企业“以贷转存、虚增存款”

罚30万元

民生银行泉州水头支行

对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监控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被挪作开立定期存单并用于质押担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履行尽职审查职责,连续为同一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并形成垫款。

罚40万元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未履行尽职审查职责,连续为同一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罚20万元

民生银行泉州分行

未履行尽职审查职责,连续为同一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和贴现业务;对贴现资金使用管控不严,导致贴现资金回流开票人账户并开立定期存单,为后续开票提供质押担保。

罚40万元

民生银行泉州石狮支行

未履行尽职审查职责,连续为同一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罚40万元

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未履行尽职审查职责,连续为同一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并形成垫款

罚40万元

邵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采取“月底放款、月初收回”的方式虚增存贷款;违反规定程序和条件核销不良资产;向不符合资信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罚50万元

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未对集团客户实行统一授信管理,;违规投资包含股权类且过于复杂的理财产品

罚20万元

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未尽职调查贷款用途真实性,发放虚构用途的贷款;违规向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向个人发放社团贷款;违规发放借名贷款

罚50万元

民生银行泉州南安支行

未履行尽职审查职责,连续为同一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和贴现业务

罚20万元

民生银行泉州安海支行

未履行尽职审查职责,连续为同一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罚20万元

招商银行漳州分行

同上

罚20万元

招商银行漳州芗城支行

同上

罚20万元

建设银行泉州鲤城支行

同上

罚20万元

交通银行泉州开发区支行

未履行尽职审查职责,连续为同一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贴现业务;保证金来源审查不严,贴现资金被挪作贴现保证金

罚40万元

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

未履行尽职审查职责,连续为同一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信业务不审慎导致后续票据业务形成垫款

罚40万元

建设银行晋江英林支行

未履行尽职审查职责,连续为同一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罚20万元

交通银行泉州分行

未履行尽职审查职责,连续为同一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并形成垫款

罚40万元

建设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同上

罚40万元

宁德农村商业银行

授信业务管理不尽职不审慎并产生大额信用风险;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被挪作开票保证金,形成不良贷款;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作他用;违规向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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